1. 学校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组织申报实践基地项目;
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实践基地的人事任命。
基地的财务监督、管理。
基地作为学院校外实践场所,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学校可按计划定期组织学生、教师到实践基地接受培训、进行技能训练。
负责本校学生的实训期间的学习、生活日常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
2. 企业方权利和义务
负责基地的方案总体设计,参与基地建设及后期管理;
基地的财务监督。
实践基地可作为企业方员工培训基地,企业可利用基地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活动。
企业方可根据需要,利用基地开展研发、试验的等活动。
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企业方可优先选拔优秀学生作为技术储备。
3. 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由校方牵头,共建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初步设定校企双方派出驻点实践教学教师,校企双方配合建设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双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基地可对第三方学校、企业的开展盈利性培训,所得收入规范、严格管理,资金使用和各项操作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教育厅、主管部门、学校、企业的制度和规定。
校企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担实践基地硬件设施建设、实训设备更新所需经费(双方人员工资支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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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