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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校微创业平台基地-南铺北店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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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微壹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校企合作协议

甲方: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广州微壹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201471日签订的《“高校微创业平台基地”校企合作合同》,因地点变更,合作停滞,甲乙双方经协商,重新签定新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 合作目的

以扶持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为中心,加强甲方相关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创建新型电子商务微创业平台,达到“教”与“学”、“学”与“做”、“就业”与“创业”的统一,实现学生、学校、企业和政府四方共赢。


  1. 合作原则

平等互助、友好协商、面向市场、能力本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


  1.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五年,从201831日至2023228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如双方满意合作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重新续签下一期的协议。(注:2018.1.1-2018.2.28为场地装修期)


  1. 合作内容及权利义务

  1. 合作内容

1、双方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建设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并由乙方负责建设及运营,甲方监管,甲方一般指定该校所属的管理工程学院具体实施及监管运营内容,其他部门配合相关安全、消防等工作。

2、乙方在此基地,充分利用此平台给学生进行微电商的学习和创业,提供就业和创业的机会,还积极进行对甲方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活动进行配合,包括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商务管理等专业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二)甲方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于7日内提供校内的7号宿舍楼一楼约350平方米供乙方作为基地使用,乙方在该基地内的经营范围为网上商城、线上推广销售、线下实体体验店。乙方除向甲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之外,无需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费用及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一切费用。

2、甲方负责该场地的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内部保洁和保安除外,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享有涉及物业管理及其他管理方面的所有服务。在乙方实训基地内的上述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乙方须遵从甲方的合理管理,甲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后需按时提供与乙方交付费用等额事业单位相关收据给到乙方入账。

   3、甲方负责该场地(包括公共区域)绿化、消防、安全等管理,乙方须支付该场地内的相关管理费用。乙方如需在该基地以外区域(校园)从事经营及有关的活动(包括宣传推广或其他赞助活动等等),经乙方申请后,甲方予以支持、配合,但乙方须在不影响甲方师生教学、工作、生活的前提下,在甲方指定的区域及时间开展活动。

   4、甲方协助乙方管理该场地,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者商品或者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此次“高校微创业平台基地”校企合作,甲方充分利用此平台给电子商务专业和物流等其它专业学生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主导,乙方配合已经在建设8门校企合作课程继续合作完善;承诺甲方依托该基地进行相关的科研、教改等项目活动;并一起合作深化专业建设、科研及相关的教学内容。此内容在合作过程中,再具体协商,另行补充协议,乙方需切实配合。

   5、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商品或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有的经济、法律等责任。

   6、在合作期期限内,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该场所的使用权与经营权。

(三)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该场地的投资与运营。

2、乙方自行承担该场地的装修费用,并提供该场地内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软件等设施,同时,对上述设备设施拥有所有权。合作期间在乙方需要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搬离乙方提供的移动设施与设备。

3、乙方切实配合甲方相关专业的教学,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相关课程的实现(此项由甲方所属的管理工程学院具体执行,具体可另行协商)优先录用符合乙方人才需求的甲方学生兼职、顶岗实习实习生或者毕业生。此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逐步招募并培养甲方所属相关专业在校学生1000人次以上,作为微电商的代理,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安排各类与教学相关的学生兼职活动2000人次以上;提供必要的实景场地,配合甲方相关的课程及实训的教学,每个学年不少于200个学时以上等等。

4、在条件允许或者招聘职工时,乙方须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甲方学生到乙方合作企业去实习上岗,解决部分在校生的就业问题,并为甲方老师提供挂职锻炼机会,挂职或兼职老师收入所得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统一申报并代扣代缴。乙方在其平台网站首页上设立企业人才招聘公告栏目,甲方毕业生可通过乙方网站向相应岗位招聘需求的企业投递简历。

5、经甲方同意,乙方进场装修如有涉及水、电、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在符合政策和相关协议的情况下甲方予以支持、配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营运该场地所产生的水、电等其他生产经营用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约定水费5.72_/立方,电费_1.2_/千瓦时。其中,污水处理费用为1.4/立方水。水、电费和污水处理费按季度支付。

7、乙方承诺以校企合作管理费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为补偿前期的项目投资损失;第二年80000元(捌万元整),以后每年90000元(玖万元整)。此费用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结算完毕。

8、乙方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不法行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实训基地或者乙方被有关部门处罚,甲方可以终止合作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9、乙方及其销售商品或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有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及乙方员工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 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继续合作的权利。

11、经营时间。考虑到学校的教学特点,每天22:30之前要停止营业。

五、责任条款

  1. 乙方运营本项目中的商品销售是为商品制造商及消费者搭建一个直接对接的平台,商品制造商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承担保证与法律责任,乙方对商品制造商所提供的商品有审核管理的责任。

  2. 本合作经营期届满,本协议终止。

  3. 甲、乙任一方没有履行协议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六、争议解决

  1. 对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届时、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201471日双方签订的《“高校微创业平台基地”校企合作合同》随即失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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